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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发行项目招标公告

    2019-02-18 17:00:22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9年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已由永州市政府批准,招标单位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本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发行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K-YZ-GK201901006/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承销及发行上市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等全程发行及承销工作以及招标单位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选择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发行。
    1、发行总额及方式:15亿元(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招标单位在注册金额有效期内自行安排);
    2、发行期限:不低于3年;       
    3、注册申请时间要求: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根据投标单位对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发行核准并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安排,每延迟30个工作日相应扣减承销费0.01%/年,获得注册通知的最后期限为中标后4个月,发行单位有权选择是否中止合同,如中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申报、发行费用均由承销机构自行承担(除招标人自身原因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外)
    4、债券利率要求:发行利率上限不得超过招标单位主管部门规定上限值和申报发行期间与招标单位主体、债项评级等级相同、同类型产品发行的平均水平,超过招标单位有权选择不发行;
    5、承销方式:代销或余额包销(在评标结果相同的情形下,余额包销为优先中标);
    6、承销费:不得高于发行额的0.3%/年。本项目的承销费包括各种其他费用:
    (1)主承销商的顾问策划和方案设计费;
    (2)申报材料撰写费;
    (3)本期债券的销售费;
      (4) 乙方、丙方(如有)工作人员在非发行人所在地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5)承销团费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乙方、丙方(如有)承担的其他费用。
    承销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的开支,相关开支由发行人另行支付:
    (1)本次发行中甲方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审计费和验资费;
    (2)与信用评级机构发生的评级费(如有); 
    (3)与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律师费(如有);                                            
    (4)与评估机构发生的评估费(如有);
    (5)本次发行过程中,与有关刊登公告、广告、与媒体发生的公开信息披露费、广告费;
    (6)有关债券托管机构发生的债券托管、付息和兑付费;
    (7)举办路演询价费用(如有);
    (8)发行律师见证费(如有);     
    (9)乙方、丙方(如有)工作人员在发行人所在地的住宿费及餐饮费用;
    (10)其它承销费用以外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承销资格的机构;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债券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注:投标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如投标人是“三证合一”且社保登记证已不再进行年审则提供企业近半年(2018年08月-2019年01月)社保缴费凭证。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 2月22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第六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套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吴家庙路39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旁购买招标文件。
    2、若此次合格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1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1 日下午15:00时。
    3、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七楼大会议室。
    4、开标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项目信息发布网站:
    永州城投集团网(http://www.yzc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裴先生        电话:13517469099
    监 督 人 :陈先生        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东六线华润置地写字楼14楼
    联 系人:周昕      电话:0731-86244859

地址:冷水滩湘江东路和中兴路交汇处永州城发集团大楼

电话:0746-8376906 传 真:0746-837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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