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6 10:55:40 点击:96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近日,永州城发集团修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为集团在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后管理全流程装上“安全阀”。
《办法》在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投资监管、重大事项监管、违规投资损失追责等办法的基础上,立足主责主业,紧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核心目标,坚持“战略导向、市场运作、风险可控、权责清晰、效益兼顾、创新驱动、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构建起覆盖投资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投资决策环节,明确要求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主责主业发展方向,严格履行立项论证、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前置程序,建立“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的审批机制,杜绝“拍脑袋”决策;针对投资项目实施,强化过程管控,要求项目责任部门定期报送进度报告,实时跟踪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及时预警处置潜在风险;在投后管理方面,《办法》配套项目投后评价规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战略达成度进行全面复盘,评价结果将与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形成“投前有论证、投中有监控、投后有评价”的闭环管理。
同时,《办法》着重压实投资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子公司在投资活动中的职责边界,将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针对违规投资行为,《办法》划定红线底线,明确了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违规挪用资金、瞒报漏报风险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修订《办法》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下一步,集团将组织《办法》的宣贯培训,确保制度有效落地,并持续完善相关配套细则,动态优化监管方式,以更加规范、高效、安全的投资管理体系。(战企部)